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流程
一、学生本人到教务处网页“文档下载”栏下载打印“学分认定申请表”。二、学生本人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中的基本信息。 三、学生本人根据原所在系部打印的成绩单,填写所有已修课程的相关信息,包括“学年学期”、“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成绩”。(必须按原专业成绩单中的内容如实认真规范填写)。 四、学生本人根据转入系部提供的拟转入专业班级的已修全部课程(如成绩单或培养方案),填写认定内容,包括认定后的“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开课系部”。 五、学生本人持“学分认定申请表”到转入系部审批。当涉及到公共课程的学分认定,请系部指导学生到开课系部进行审批认定。(审批人为开课系部主任和转入系部主任或副主任)。 六、学生本人持“学分认定申请表”到教务处403审批。 七、学生本人持“学分认定申请表”到教务处成绩管理岗办理课程学分认定。 八、成绩管理岗通过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学分认定,并在系统中增加须重修课程。 九、申请人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核对课程学分认定结果,如有问题直接到成绩管理岗复核。
其他类别学生学分认定流程
一、到教务处网页“文档下载”栏下载打印“学分认定申请表”。二、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中的基本信息。 三、填写需要认定课程的相关信息,包括“学年学期”、“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成绩”。 四、填写拟认定内容,包括认定后的“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开课系部”。 五、申请人持“学分认定申请表”到课程开课系部审批。(审批人为系部主任或副主任) 六、申请人持“学分认定申请表”到教务处403办公室审批。 七、申请人持“学分认定申请表”到教务处成绩管理岗办理课程学分认定。 八、成绩管理岗通过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学分认定,并在系统中增加须重修课程。 九、申请人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核对课程学分认定结果,如有问题直接到成绩管理岗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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