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1】8号
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生补考定于3月13日~3月14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范围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和因故办理缓考的课程。 二、补考安排 1.理论课(笔试)补考由教务部准备试卷并组织补考,补考时间统一安排在3月13日-3月14日全天进行(流芳校区专升本学生同步进行)。学生必须持校园卡或学生证参加补考。详见附件:补考安排表 2.专业课(艺术类)、体育课、实践课、上机论文等课程补考由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自行组织补考,补考时间统一在3月13日-3月21日内自行安排。 3.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将补考方案或具体安排于3月12日前报教务部备案。 三、补考要求 1.补考学生须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不带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 2.开考前,考生要将证件放在课桌的右上角,供监考老师检查。 3.补考作弊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不得带手机进考场。 5.各二级学院负责所属课程的巡考工作,教务部、督导中心负责全面巡视检查。
教务部
2021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