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1】13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课程重新学习管理规定》、为保证学生正常参与重修学习,保障学生的学业权益,现将重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在校生、有重修需求的在校生、往届(2018、2019届)毕业生。 二、重修课程 重修学习课程范畴原则上为当学期(2020—2021学年度第2学期)课表开设的所有课程(重修课程范畴不包含公共选修课)。 三、学习方式 1.在校生重修方式:跟班重修。学生根据本学期课表自行跟班学习,并主动到任课老师处报备。重修学生原则上参加本专业低年级该课程的班级学习。 2.往届生重修方式:自主学习。学生根据本学期课表相关课程自行学习,考试与本学期正常班级同时进行,跟班学习往届生请与所属二级学院联系(3月24日前),各二级学院报教务部备案。 四、课程考核 重修考试与正常课程的考试同时间、同地点、同试卷、同评分标准(跟班考试);学生认真准备相应的课程考核,课程考核合格者才可获得相应学分。 五、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通过各类平台面向本单位教师及学生发布本通知,确保教师及学生知晓政策规范和工作要求,督促学生做好重修学习及考试工作,做好开课单位间相关工作的沟通协调以及与教务部的及时工作对接,确保学生重修学习工作落实落细。 2.请任课教师做好重修学生的课堂管理、学习过程管理等工作,确保学生重修教学质量,并及时将参加重修的学生名单提交所属二级学院备案备查。 3.请各位同学主动进入课堂学习,完成教学各环节。如重修课程时间或重修考试时间与本专业课程时间有冲突,学生应以本专业课程学习为先,可以参与下次重修。
六、工作联系方式
教务部
(责任编辑:admin)2021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