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学生实习经费报销的工作通知
各二级学院:教务通知【2021】 59号 为加强二级管理,提高实习经费使用效率、规范实习报销流程,保障各类实习教学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实习经费管理办法(修订)》(院政发〔2018〕14 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学生实习经费的报销工作通知说明如下。 一、实习经费报销范围 实习范围包括金工实习、测量实习、电工电子实习、认识实习、毕业实习、专业实习(含生产实习、风景写生、专业考察)等。集中实习是指由指导教师统一集中安排并带队指导的实习;分散实习是指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灵活进行指导的实习。 二、实习经费预算标准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实习经费管理办法(修订)》(院政发〔2018〕14 号)中规定的实习类型及对应标准,在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 三、实习经费报销所需材料 各二级学院准备以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1.一张总的经费公示表(附件一),各二级学院院长审核签字,盖章(二级学院公章)。 2.一份不少于500字的实习总结,总结中附至少六张在实习场地实习的图片,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盖章(二级学院公章)。 3.四份有相关实习单位和相关二级学院盖章的实习协议书或合同(或企业接收函)。 4.一份在右下角落款处有二级学院盖章的教师工作手册(含所有学生实习考勤及最终实习成绩)。 5.一张汇集全部参与的实习学生银行卡信息总表 (附件二)。 6.经费开支相关票据票证(初审时一同交教务部存档)。 四、实习经费报销具体流程 1. 初审:各二级学院将上述全部纸质材料按①经费公示表②实习协议书③实习总结④教师工作手册⑤学生银行卡信息汇总表的顺序(①在上,⑤在下)装订好,交至教务部闵老师处初审。 2. 复审:初审完毕,教务部相关人出具相关报销单并填充相关信息(如:项目代码,经手人,金额等),报教务部领导复审签字,并盖教务部章。 3. 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上述两个流程初审、复审通过并签字盖章后,教务部人员将整套资料报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同时做好相关电子档记录存档备查。 4. 财务报销:各二级学院指派相关负责老师将审核完签字盖章后的相关材料递交到财务部完成后续报账对账工作。 五、实习经费报销注意事项 1. 各类经费开支票据票证(如交通,住宿票据)必须为正规票据,“白条”一律不予作为报销凭证。 2. 学生所提供的银行账号只能为中国国工商银行卡号。 3. 集中实习由各二级学院统一安排,前期发生相关费用由学生预先垫付,学生实习结束后考核合格后,按照相关标准予以补贴。学生因个人原因要求分散实习的不予以补贴。 4. 实习教师不得自行驾车前往市外实习基地,市外集中实习的指导教师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按照财务规定实报实销。 5. 同一专业多个班级的同种报销类别,各二级学院只能指派一名老师负责报销工作。 6. 今后每年的毕业实习报销时间节点为每年5月底(本次的报销在学生离校前完成),其它类实习(认识、生产、专业、业务、金工实习、风景写生、专业考察等)的报销时间节点为实习完成后的两周内。 7. 实习协议签字盖章处的落款时间必须早于实际执行实习的时间。经费公示表上的实习时间必须与协议中实际实习时间一致。 实习指导教师在经费使用和报销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学院相关规定和财务要求。. 六、实习经费报销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 闵锐老师 电话: 87194540 教务部 2021年6月8日 附件1:**学院实习经费公示表 附件2:**学院实习学生银行卡信息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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