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83号
各开课单位:
为保障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课程重新学习管理规定》,本学期重修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重修对象 1.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在校生; 2.有重修需求的在校生; 3.因课程不合格未正常毕业的2020届、2021届学生。 二、重修课程 1.重修学习课程范畴原则上为当学期(2021—2022学年度第1学期)课表开设的所有课程(重修课程范畴不包含公共选修课)。 三、重修方式 1.参加重修的学生,跟入相应专业学习和跟班考试; 2.因课程冲突等原因不能跟班听课的,本人可提出自学申请,由任课教师确认后,同时跟班考试。 3.因教学计划调整,不再开设的课程(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由开课学院指定一门相近课程重修。 四、重修课程成绩认定 1.重修课程的总评分数为该课程最终成绩; 2.未跟班学习考试的,重修成绩不予认定。 五、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通过各类平台面向本单位教师及学生发布本通知,确保教师及学生知晓政策规范和工作要求,督促学生做好重修学习及考试工作,做好开课单位间相关工作的沟通协调以及与教务部的及时工作对接,确保学生重修学习工作落实落细。 2.请任课教师做好重修学生的课堂管理、学习过程管理等工作,确保学生重修教学质量,并及时将参加重修的学生名单提交所属二级学院备案备查。 3.请各位同学主动进入课堂学习,完成教学各环节。如重修课程时间或重修考试时间与本专业课程时间有冲突,学生应以本专业课程学习为先,可以参与下次重修。 六、工作联系
备注:2021级新生课表随后发布参照本通知执行
教务部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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