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单位:教务通知【2023】63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鄂教科办函〔2023〕6号)精神及湖北省教育厅要求,我院决定于本学期期末对各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7月7日;14:30 二、检查人员 院领导、教务部、资产与后勤部、智慧学习与网络信息中心相关人员、各二级学院实验室负责人。 三、检查内容 1.实验室清洁卫生情况; 2.各实验室管理单位水电使用、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情况; 3.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4.安全检查台账记录情况。 四、检查方式 各单位、二级学院按照《邮电院实验室自查表》(见附件)中要求对各自所管辖的实验室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的电子版及有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于7月7日(本周五)12点前提交至教务部闵老师。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部门应切实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更新各自管辖的实验室数量与类别,全面落实责任体系建设,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要通过本次检查加强和完善对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的预案,进一步优化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3年7月3日 附件:邮电院实验室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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