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4】15号
全院各单位: 为持续推进学院教育科研工作,发挥科研引领、学术支撑作用,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学院决定开展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各单位组织教师积极申报,每个单位限推荐申报不超过2项。 二、选题要求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选题建议重点围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如何高质量、特色发展为主题,提倡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与一线教师等相关人员以学校(机构)为基本研究单位,为解决与其办学、教学、育人实践等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发展问题开展研究。课题名称和具体研究内容由申请者自行设计。 三、奖励支持 根据需要,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将通过召开现场会、选派专家指导等方式,对立项课题研究工作予以支持。对结题鉴定为优秀的课题给予不超过 3000 元的奖励性经费支持。 四、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功底,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三)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课题研究成果的独立性,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在我会进行重复申请。有在研协会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此次申请。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 1/3。 (四)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力量,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五、完成时限 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完成时限为1-2 年,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延期1年。 六、材料报送 (一)各单位于4月10日15:00前,将附件1:《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推荐汇总表》、附件2:《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教务部403,毕老师。 (二)申报书纸质版统一用 A4 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一式两份。电子版申请材料文档名称统一为:所在单位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请各推荐单位务必按期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教务部将对各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结合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和审核,确定我院拟推荐项目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进行推荐。 七、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研读附件3:《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文件和选题要求组织好申报和推荐工作。对教师提交的申报项目进行指导和审核,确保申报项目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
教务部
(责任编辑:admin)2024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