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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院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暨省级一流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21 16:03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教务通知【2024】22号
 
全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进一步加强我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现开展2024年院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暨省级一流课程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课程类型范围
       申报课程范围为列入现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申报的课程类型为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五类:
       1.线上课程。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慕课,突出优质、开放、共享,打造我院慕课品牌。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形成专业布局合理、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高等教育信息化实验教学体系。
       3.线下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4.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我院实际对院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课程。
       5.社会实践课程。主要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社会实践类课程(但不含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实习、实训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课程应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应深入基层完成,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申报课程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推荐条件”中的教学理念、课程教学团队、课程目标、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组织与实施、课程管理与评价等7个方面要求。
       2.截至2024年1月,申报课程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每门课程根据开设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一类进行申报。申报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含课程负责人)须与教务系统中已完成的课程开设信息、学期等一致。其中,申报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须在附件2:全国主要公开课程平台或湖北高校课程共享联盟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慕课。申报课程开设平台为境外平台的,须先在国内公开课程平台完成至少一期教学活动。
       3.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为我院正式聘用教师,原则上应为专任教师。课程负责人应为本专业专家、名师或骨干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青年骨干教师可不受此职称限制),具有2年及以上本科课程主讲经历。
       4.课程负责人限报一门课程。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成员总人数限5人之内,每位老师只能申报一种类型的一门课程,作为团队成员的老师也不能参加其他课程申报(每位老师每年限报五类一流课程中的一门)。
       5.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
       6.申报课程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注重转变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法,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鼓励由高水平教授参与建设、教学内容前沿、教学方法灵活创新、学生学习体验和评教好的课程参与申报。
       7.申报课程选用的主讲教材符合教育部和学院教材选用规定,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的申报课程须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二)不得申报的情形
       1.已获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含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或以该课程继续申报其他类型一流课程的。
       2.申报课程负责人及主要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的。
       3.在政治审查时发现申报课程内容存在涉密、思想性、科学性问题,或有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内容问题的。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课程,原则上优先推荐
       1.体现多学科思维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跨专业能力融合、多学科项目实践融合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高水平课程。
       2.应用已被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级线上一流本科课程的优质线上资源,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
       3.依托“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等系列活动实施开展的社会实践课程。
       4.依托湖北高校课程共享联盟上线课程开展教学的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三、工作说明
       1.本年度院级计划立项培育一批一流课程,立项建设的课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认定。
       2.申报2023年教材编写的主编教师,必须参加本次申报(曾获得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除外),申报课程原则上与教材相匹配。
       3.院级一流课程建设期一般为2年,课程建设完成并经学院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认定为院级一流课程。课程项目组无特殊情况下未按计划开展的或日常教学质量监控检查不合格,将被撤销立项建设资格,被撤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请学院各类教学项目,所在教学单位项目指标将会被核减。
       四、时间安排
      (一)推荐阶段:各教学单位请于2024年4月22日前完成院内推荐,并将附件1:院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院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相关附件材料的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至教务部403,毕阳老师。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交,命名为:推荐单位+课程名+教师名。
      (二)遴选阶段:教务部进行形式审核工作,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学院专家进行评审。
      (三)结论阶段:学院根据申报课程综合情况确定院级一流课程立项建设名单,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一流课程。
特此通知。
 
附件:
 
申报材料
 
 
                                教务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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