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5】21号
各开课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院课堂教学质量,引导教师从“授课者”到“设计者”转变,提升教师对课堂设计理念、教学内容的理解、教学方法的使用及课堂的把控,现将“说课技能提升”教学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我院“说课技能提升”教学活动已作为学院提升教学能力的常态化工作。在培养教师教学综合能力、推动教学质量提升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深化活动效果,各二级学院应以提升教学理念为先导,以创新课程设计为主题,以强化教学技能为重点,全面促进教师教学反思与改进。鼓励教师紧密结合学科前沿与实际需求,积极探索新型教学模式,持续提升教学效果。此项工作将作为省级质量工程和教科研项目推荐的重要依据,为我院教学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参与人员 全院任课教师。 三、活动安排 (一)培训与准备: 各开课单位确定说课课程及人员清单,填报《“说课技能提升”教学活动名单表》(附件1),根据附件提供的学习参考材料(附件4)(或自行组织学习材料)进行全员培训。活动具体方案由开课单位自行确定,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调整,开课单位须及时和教务部说明。 (二)考核: 各开课单位应成立说课考核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可由教研室主任、二级督导和其他教学能力突出的教师组成,按照活动名单逐一进行考核,鼓励各学院挑选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的教师进行示范说课。“说课技能提升”教学活动采取“说课+点评”相结合的方式。说课环节需安排相关教师进行专场集中说课;点评专家进行评分及提出改进意见。 (三)抽查 由教务部(教师发展中心)、督导中心牵头成立检查组,对各开课单位此次活动进行抽查,检验各开课单位该活动的效果。 (四)示范观摩 各开课单位可相互组织示范观摩活动,加强教师之间业务交流及教研活动的实效。 (五)其他 开课单位应做好“说课技能提升”教学活动教师考勤和活动记录,填写《“说课技能提升”教活动记录表》(附件2),并形成可查证的详细的支撑材料,及时保存、整理、归档、备查。 请各开课单位按照“说课技能提升”教学活动总体安排,周密组织,务求实效,使我院教师教学水平能有整体提升。 四、材料报送要求 开课单位须于4月30日15点前提交本单位《“说课技能提升”教学活动名单表》(附件1)、《“说课技能提升”教活动记录表》(附件2)、“说课技能提升”教学活动成绩汇总表(附件3)以及《“说课技能提升”教学活动实施方案》。以上所有纸质材料均须经院长或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教务部(403办公室)。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5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