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经教务处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始启动学生重新学习的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和安排如下: 一、重修办理对象 所有存在不及格课程的在校学生,无论是否已经参加过重新学习,都可以参加本学期的重修。二、重修选课范围 1、重修只能报自己专业计划中有并且至今未通过的课程;2、只能办理本学期已开设课程的重修报名选课; 3 体育课重修报名同时进行; 4、全校性公选课不安排重修,学生的全校性公选课程学分没有达到培养方案要求学分数的,应按照公选课的安排,重新选课上课。 三、开课及考核方式 根据《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课程重新学习管理规定》,重新学习开课方式有开班、跟班、辅导学习三种方式、考核方式分集中考核、跟班考核两种方式。最终实际情况,教务处将根据报名人数、任课教师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时间及流程 1、即日起至4月8日17:00前在各系部办公室教学秘书处进行报名;2、4月9日周一17:00前,各系部提交重新学习的报名数据(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3、教务处在第八周周三以前,在学院网站教务处主页上公布重修安排。同时将课程及学生编入班级等明细反馈至各开课系部。 五、相关要求 1、做好教师培训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全面并及时向教师传达相关文件管理规定。任何教师不应拒绝学生进入自己的课堂参与重修。重修学生不计算平时成绩,以课程结业考试成绩作为总评成绩。期末登分时,重修学生的成绩记载到重修学生成绩表上,交教务处统一处理。2、做好对学生的宣传工作。请各系部通过各类平台面向本单位学生发布本通知,传达政策规范和工作要求,督促学生完成报名及后续学习工作。 3、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提醒学生注意:①选择重修课程时,不要一味贪多,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门数。②办理选课手续后,学生应按时按量参与到重修的课堂认真学习和参加课程考试,并主动在该课程任课老师的教师工作手册上登记姓名,否则造成无法登载成绩情况,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③重修课程的考试与正常课程的考试同时间、同地点、同试卷、同评分标准,但重修不计平时成绩。重修课程考试时间互相有冲突或与正常期末考试时间有冲突无法解决的,学生自己选择参考科目,未考课程按旷考处理,学生可以参与下次重修。④请重修学生认真对待本次报名,于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未办理重修手续但参加考试,学生成绩视为无效。 六、工作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7194540 附件: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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