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学生
当前位置:主页 > 通知公告 > 学生 >

关于毕业后学生毕业证书管理有关事项的说明

时间:2018-04-04 09:51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业证书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现就毕业后学生毕业证书管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17年9月1日后毕业的学生,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结业的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可按学院规定时间和要求申请一次回校清考,考试后达到毕业要求的,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院将予以收回。具体工作安排学院教务处将在相关平台及时发布。
      2.2017年9月1日前毕业的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没有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或因成绩不合格而未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学院不能准予其毕业,不予颁发毕业证书,但可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不享受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相关政策。
      请相关单位就该项工作做好学生的接待和解释工作。
 
 
 
 
 
 

 

教务处
2018年4月3日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版权所有 ©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务部、教师发展中心 2016 All Right Reserved.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虎泉街366号   电话:027-87195162  
电子邮箱:   网站永久域名:http://jwc.witp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