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的教学任务已发,为做好教学任务安排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本教学任务所有学生班课程安排按照2015版培养方案执行。根据人才培养的要求,如有专业2015版培养方案已经修订为2018版培养方案,且经专业教研室和系部研讨论证通过的,可针对 2018级新生执行新版培养方案(可在反馈的教学任务中直接做修改), 并且提交相关专业2018版培养方案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本。 2. 请各系部务必对照培养方案要认真核实各专业教学任务,若教学任务的安排存在错误或遗漏的,请在反馈的教学任务中修改。 3. 如授课教师根据教学要求需要变更课程授课方式(如教室授课变更为“机房”授课),请提交情况说明,并且系部主任签字。 4. 对教室和机房必须有特殊要求的某些课程(如艺术类专业,必须要求画室等),请在备注栏标注备选的教室(画室)号或机房号,如教室3914。 5. 教学任务分解时,各教师一定要认真填写、核对自己的课头,不同的授课班级使用不同的课头,不得重复。 6. “教师类别”这一栏,请根据教师单位实际情况填写“工大”,“外聘,“专职”。对于第一次在本学院授课的教师,请在sheet2中填写相关信息。 7. 教学任务作为下学期排课依据,专职教师原则上应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要求特定的授课时间和授课教师。具体排课说明,请参照《关于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理论课安排的相关说明》。 8.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5月31日之前完成教学任务反馈工作。 本工作如有未尽事宜,各位教学秘书可联系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7194540. 教务处 2018年5月16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