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1】1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根据《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及湖北省要求,现将学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2月15日前:广泛动员,2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确定申报的教师名单及申报选题; 3月12日前:申报教师撰写标书或申请书; 3月12日-3月18日:各单位组织对申报标书(申请书)做审核评审修订; 3月18日: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提交定稿的申报材料至教务部。 申请的纸质材料(见附件)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2)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的申报数据汇总表(两类汇总表均需盖章)。同时,上述材料电子版需随纸质版一并报送。 二、请申报部门认真做好部门的申报审核工作,详情请查询全规办网站(http://onsgep.moe.edu.cn)或教育部公告(http://www.moe.gov.cn/jyb_xxgk/s5743/s5744/qita/202102/t20210208_513016.html)。 三、全规办规定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本次学院申报名额待省厅告知、经学院按名额遴选后,择优正式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把关,杜绝重复申报和低水平申报。 四、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本年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名单全规办将在其官网公布并酌情削减明年的申报名额,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公告审核申报资格。 联系人:刘加贝 联系电话:87195056。
教务部
2021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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