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1】31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政法办函〔2021〕2号),为加强教育政策的前期论证与可行性研究,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和立项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以及课题指南确定的选题,组织推荐申报工作,填写《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改革发展专项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含原件1份,复印件2份),《申请书简表》一式3份。 据通知内容,本次我院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申报人(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育行政部门项目申报人(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请以二级学院于5月6日12:00前完成内部评选工作,择优推选并提交以上材料至教务部刘加贝老师,请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7-87195056。 教务部 2021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