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1】34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教育科研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现将组织开展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学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5月10日前:广泛动员,5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确定申报的教师名单及申报选题; 5月25日前:申报教师撰写标书或申请书(见附件); 5月25日-6月1日:各单位组织对申报标书(申请书)做审核评审修订; 6月1日15:00前: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提交定稿的申报材料(见附件)至教务部。过评审会后,遴选对象需根据专家建议进行修改及丰富,后期将进行网络申报(详情请查询请登录湖北高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网络申报评审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hbies.cn/)。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2.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 3.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联系人:刘加贝 联系电话:87195056。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1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