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1】43号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鄂教高函〔2021〕4号)精神,经本科专业负责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教务部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现将拟推荐申报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予以公示。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21年至5月16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均可提出。 联系电话:毕老师 87195056
教务部
(责任编辑:admin)2021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