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1】72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根据《关于课程综合改革项目建设与管理的意见》(院教字〔2020〕2号),为持续有效地推进、落实课程综合改革的具体形式,不断提升课程质量与教学效果,学院决定启动课程综合改革项目“改革模式”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内容 请2020年课程综合改革项目确认立项并在2021年秋季学期开课的老师,严格按照《关于课程综合改革项目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要求,以《课程综合改革项目申报书》为依据,对改革模式(“课内+课外”、“线上+线下”、“课堂+现场”、“主讲+聘请”、“平时+期末”)进行单项或多项申报。 二、申报要求 1.课程综合改革项目建设期为1-2年,考虑到教学内容与形式更新调整等因素,故拟定每学期开课前(具体时间待通知)需提交改革模式的申报表。 2.申报表作为项目中期检查和经费报销的依据,请务必认真填写、严格落实,教务部将抽查执行情况。 3.请在教学日历、教案中做好课程安排与教学情况记录,据实体现。如有线上、课外、现场以及外聘授课等教学形式,需拍照存档,待中期检查时提交。 4.届时超过2年建设期仍未结项者,可向教务部申请延期1年,否则视为放弃结项。 三、报送材料 截止7月12日15:00前,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单项或多项申请表(一人一表,盖章纸质版、电子版均需)至办公楼403毕阳老师,联系电话:027-87195056。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1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