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1】78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落实《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21年7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共有303家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支持项目8248项。各企业申报指南详情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询。请各二级学院动员更多教师积极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组织师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自愿在平台注册申报,并加强项目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9月1日前须在平台内完成项目申报,并于9月6日前完成协议确认。教育部将于10月发布立项名单。9月1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附件: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1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