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2】10号
全院各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按照国家创新调查制度总体部暑,教育部决定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国家创新调查制度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全国普通高校创新调查是国家创新调查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实施办法》(国科发创[2017]196号)提出的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普通高校创新调查,有利于全面、及时、准确、客观地反映我院创新活动情况,为科学制定创新规划政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路提供支撑和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依据《2021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含指标要求,见附件)填写,并于3月7日下午15:00前,将纸质(含单位签章)及电子档一并提交至教务部403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7195056
附件:
教务部 2022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