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2】60号
全院各单位: 为更好适应湖北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省厅决定对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进行全面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专家的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鉴别力。 2.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愿意承担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相关项目评审、成果鉴定、项目结项等工作。 3.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科研成果,有个人专著或在权威期刊、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领域论文。 4.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县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研究生导师或学科带头人(个别冷门研究领域可放宽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5.具有较高的学术道德水平,学风端正。 二、推荐方式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推荐,2022年9月1日前,将推荐专家(含推荐专家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报送至刘老师处;经教务部审核后,于2022年 9月9日前将专家其他信息按单位汇总并签盖后,提交至403办公室,刘老师处。 三、专家信息填报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专家库的推荐工作,根据专家学术水平和本校实际情况,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推荐专家严格把关。对已调离我院或长期不在我院工作的专家,或因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学风问题等原因不适合参与评审工作的专家,不予推荐。 2.经各单位审核推荐的专家,要全面核实专家信息资料,特别是要核实专家的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以便准确及时与专家进行联系。 3.推荐的专家应从严把关。应重点推荐千人计划支持者、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及地方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教育部跨世纪人才、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等。应注意推荐宗教学、考古学、体育学、艺术学、外语小语种、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等学科,以及与人文社会科学交叉的其他学科专家。 4.前期已入选的专家,本次如继续推荐,需要再次录入。入选的专家将参与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评审、成果鉴定、项目结项等重要工作,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请各单位对填报的信息严格保密。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87195056
教务部
(责任编辑:admin)2022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