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3】1号
各开课单位及相关部门:根据学院相关工作的安排,为确保教学有序进行,现将我院学生春季开学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服从上级有关工作安排,以生为本,立足校内、合理安排,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教育教学活动,确保教学进度正常有序,教学质量稳定有保障。 二、开学教学工作 (一)课堂教学 1.开课时间 在籍学生,2月25日(周六)--2月26日(周日)报到,2月27日(周一)正式上课。 2.教学方式 原则上全部采取线下教学。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采取线上教学、线下分散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或异地同步教学)。 3.教学进程 确保学期教学任务相对饱和、进度适宜,所有课程严格按教务部公布的课表信息(上课时间、地点、班级等)开课,如有调整,提前报教务部审批,确保不拖延,以保证教学任务的落实。 4.师资摸排与统筹 做好院内专职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外聘教师的通知与安排;组织教师做好教学备课,根据实际加强教师教学技能培训,对新入职教师必须落实导师,组织教学培训和试讲。 (二)实践教学 本学期的实践课程教学,原则上按培养方案及教学进度进行。各开课单位可结合校企合作、校内实验室及线上资源合理安排教学任务,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方式开展实践教学,保证教学效果。 各开课单位应在开学第一周将实践教学具体安排集中上报至教务部备案。若需安排在校外进行的,经所在开课单位申请,教务部审核,报学院批准后方可开展。 (三)教材征订 核实马工程教教材选定情况,保证选用率100,做好所选教材意识形态审核工作。有序、不聚集做好学生教材征订、发放工作,确保教师学生上课有教材。 (四)重修工作 本学期所有课程重新学习(即重修)采用跟班教学方式(课程实际开课形式:线上或线下)进行,原则上不单独开班重修、重修课程考核与本学期正常课程考核同步进行。 (五)特殊情况教学安排与学业帮扶 1.各开课单位针对暂不能按时返校或返校不能集中授课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线上教学,确保教学进度。 2.做好学业预警工作,针对学业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挂科学生及课程,相关学院及开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责任到人,进行精准学业帮扶。 三、学科建设工作 (一)新专业建设与申报 各二级学院(部门)需提前谋划,做好2023年本科新专业申报相关工作,落实专业设置条件与要求,严格执行专业设置程序,做好专业建设,认真准备新专业申报材料,按要求进行专业报备及新专业申报。 (二)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根据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意见及“通识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各开课单位研究落实各专业“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实践教学环节及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设置,完成培养方案修订与制定,确保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各环节,提升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质量。 四、工作要求 1.教务部做好工作整体统筹安排,落实相关配套管理措施。发布相关通知,指导开课单位做好教学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教学平稳运行。 2.各开课单位要科学、统筹、紧凑安排各项教学任务,做好理论课、实践课、实训课、实验课等教育教学活动的衔接;优化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过程,科学准备线下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完全线上教学三种预案,保证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做好学生动员和通知,督促学生按时参与各课程学习。 3.二级学院班子成员要深入教研室检查开学教学准备情况,深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师上课情况。任课教师要根据教学计划优化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确保各教学环节保质保量顺利进行。 4.教务部会同督导中心要加大对课程教学、实习过程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开学第一周教学检查,确保课程教学保质保量进行,严格教育教学管理,强化以生为本,促进教风学风。 5.本学期课程教学任务(无论采取何种教学方式)须在本学期内全部完成(含授课、考试、成绩提交等全部教学环节),不得推迟到暑假或下学期。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3年 2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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