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3】65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调动好高校和企业两个积极性,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23年5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共有582家企业通过评审(企业名单见附件)。各企业项目指南详情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学院动员更多教师积极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组织师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自愿在平台注册申报,并加强项目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0月1日前须在平台内完成项目申报,并于10月10日前完成协议确认。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7195056。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3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