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5】50号
各教学单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25年我省新增学士学位专业授权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1.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同意新增,且2025年招收首批本科生的普通本科专业。 2.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同意新增,目前已开展招生且未申报备案(含申报备案未通过)的普通本科专业。 二、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于2025年6月3日前,将相关表格电子版(word或Excel)以及纸质版发送至教务部关继佳老师处。报送材料如下:《2025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见附件1);首批本科生的普通本科专业报送《2025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见附件2),非首批本科生的普通本科专业(含申报备案未通过)报送《2025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见附件3)及相应专业的培养方案。请各学院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于2025年6月3日前,将相关表格电子版(word或Excel)以及纸质版发送至教务部关继佳老师处。
联系人:关老师
联系电话:87193567
教务部
(责任编辑:admin)2025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