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5】52号
一、课题类型
本次受理申报的课题包含政府部门委托重点课题、学会与地方联合课题两类。
政府部门委托重点课题包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研究”“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研究”两个专项31个领域。
学会与地方联合课题包括区域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相关10个领域。
二、课题指南
申报专项须从课题指南中选题,并进行研究设计。自拟选题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四、申报方式、完成时限及研究要求
(一)政府部门委托重点课题
申报方式为揭榜挂帅、定向委托两种,研究期限一般为6至12个月。成果以研究报告和资政专报的形式呈现。为确保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课题委托单位将提供必要的调研支持,建立定期会商机制,产出阶段性资政专报。
(二)学会与地方联合课题
申报方式为自由申报、定向委托两种,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结题验收采用审核承诺制,课题申请人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鼓励研究过程中持续产出阶段性研究专报、资政专报。
五、申报要求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服务教育强国建设研究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服务教育强国建设研究课题申请。
(二)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报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三)立项后,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服务教育强国建设研究课题”字样。
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六、工作安排
申报材料需在2025年6月10日前报送至教务部刘老师处,逾期将不予受理。学院审核后,课题申请人登录高等教育学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122.224.218.37:6231/srm-web/),按要求注册用户,在线填报。
教务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