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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25】103号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质量管理,规范试卷评阅、成绩评定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试卷专项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1月28日各教学单位进行自查,自查工作由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务求每份试卷检查到位。检查情况应填写在《试卷检查记录表》中(附件1),自查工作完成后交由教学督导中心。在各教学单位组织自查同时,请将自查时间及地点提前三天报备给教学督导中心付奇老师,教学督导中心将安排专兼职督导现场查看自查情况及进行试卷抽查。 二、检查材料 2024-2025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清单(附件2) 三、检查主要内容 1.试卷归档:材料齐全,材料归档规范。试卷封装按照规定内容填写齐全、合理。 2.试题情况:难题度、分值。 3.评卷质量:评分严格、公正,无误判、漏判;试卷合分准确无误。 4.试卷分析:试卷质量分析是否客观、具体、有针对性,要提出可行性意见。 四、工作要求 考试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试卷是考察学院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各相关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试卷检查工作,各学院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复查。自查工作结束后,请各学院认真撰写自查总结(附件3)并上报教务部,内容包括学院试卷自查组织情况、自查覆盖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切实提升教学质量。
教务部 教学督导中心
2025年11月18日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