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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26】2号
全院各教学单位: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即将进入期末考试阶段。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调考试纪律严肃性,提升阅卷规范性,维护学生基本权益,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现就加强期末考试监考及其他有关事项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考培训,保障考试有序进行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落实监考培训要求,在考试周开始前对全体监考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学习监考规范和要求,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期间不得迟到、擅离职守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1.所有监考人员均应按考试时间提前20分钟领取试卷,提前15 分钟进入考场,核对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信息,组织考生按学号顺序就座,核查证件,清理考场,禁止自带草稿纸,非考试用品统一存放讲台指定位置。 2.考试正式开始前,监考人员应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督促考生将书包、书籍、笔记、纸张、电子存储和记忆录放设备、通讯工具等所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整理好并集中存放,彻底清场。 3.准时发放试卷,不要提前发放试卷,监考人员应督促考生先在答卷上写上班级、姓名、学号等,并与准考证件核对无误。 4.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要关闭通讯工具,坚守岗位,认真巡视考场,集中精力监考。不得擅离考场,不得在考场聊天、看书报和兼做其他工作。除试卷有印刷方面的问题外,不应回答考生有关考试内容的提问。考生作弊一经确认,应立即取消作弊考生的考试资格,保存作弊证据同时联系考风考纪办公室。 5.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考试结束时,督促考生按时交卷,并维持好考场的秩序。考试结束后清点试卷、答题卡无误方可允许考生离场,并完整填写试卷袋信息。 二、认真做好阅卷和成绩登录工作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落实阅卷、核分、复核的责任要求,强调阅卷严肃性和重要性,保证阅卷规范性和准确性,确保考试的公平和公正。同一课程的不同教学班评分标准应由教研室统一研究确定。试卷评阅过程的具体要求如下: 1.必须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批阅试卷,不得用铅笔或其他颜色的笔批阅试卷。 2.一门课程试卷批阅要在批阅前约定统一采用“减分法”或“加分法”,不得加、减分法同时混合用。批阅过的试题要有“√”或“×”,不得无任何批阅标记。 3.试卷批阅要严格执行评分标准,评分公正,每道题不同学生的试卷出现同样错误时,扣分要一致,不得任意加分或减分。 4.每道题的总得分登记在试卷第一页的分数栏中,批阅人需签名。 5.试卷批阅过程中,如果有已标注的分数需要改动,改动人要在每一个改动处签字。 6.考试结束后,按《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成绩登录工作的通知》【教务通知(2026)1号】要求,及时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教师在阅卷登分时应加强检查,防止漏登、错登。 三、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 各单位组织学生学习有关考风考纪的相关文件,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营造认真、诚信考试氛围,杜绝考试违纪作弊行为。 1.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任一有效证件)入场,证件遗失者需持学院开具的有效证明,无证人员严禁入场。 2.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按指定座位就座,严禁携带电子通讯设备及非考试用品进入座位区域。 四、做好期末考试巡考工作 根据教务部期末考试安排,教学督导中心巡考安排如下:
流芳校区考务办公室:L1101 巡视人员要认真巡视考场,督促监考人员尽职尽责,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巡视人员对所巡视的考场要认真填写《考场巡视情况记载表》。 今年在巡考及各类教学检查中发现,存在监考教师迟到、监考过程中查看手机、阅卷不规范、考生无证应考等问题。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教职工的考前培训工作,规范监考和阅卷工作;持续开展学生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诚信考试。学院将适时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工作,如发现违反考试或监考纪律、或阅卷错漏等问题,将严肃处理。
教务部 教学督导中心
2025年1月8日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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