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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26】71号
各教学单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6/0708/c431030-40756095.html)。其中,我院可申报教育学科,请各单位参照公告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年7月1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原则上资助独著。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3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5.已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交所在教学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由二级学院教学秘书送至教务部403办公室,不接受个人报送。 三、报送材料 申请书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成果7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7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成果查重报告1份。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7份。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由教学单位汇总审核后,于2026年7月16日15点前统一发送至教务部刘老师处。
教务部
(责任编辑:admin)2026年7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