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毕业班级课程重新学习(以下简称“重修”)安排采用学生先重修预报名,然后根据实际报名重修的学生名单,由教务处协调各教学单位进行重修任务安排和落实的方式进行。根据《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课程重新学习管理规定》,现将2015级(本)、2016级(专)毕业年级学生课程重修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安排 本次重修对象:2015级本科专业学生、2016级专科学生。 本次重修时间区间:2018-2019(1)第十六周至2018-2019(2)第三周。 根据《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课程重新学习管理规定》,重新学习开课方式有【开班】、【跟班】、【辅导学习】三种方式,考核方式分【集中考核】、【跟班考核】两种方式。最终实际情况,教务处将根据学生报名数据、任课教师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 本学期共开设毕业班级重修课程462门,其中,学生跟班(含辅导)课程 438门,单独开班课程 16门,网上学习课程8门,涉及学生 2425人次。思政课详见附件3、艺术设计系专业课详见附件4、其他课程详见附件1。 二、注意事项 1、重修学生应按照《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课程重新学习管理规定》(见附件2)按时按量参与到重修的课堂认真学习和参加课程考试。重修成绩评定不计算平时成绩,以课程结业考试成绩作为总评成绩。 2、【开班】、【跟班】学生按照课程开课明细,主动到班级并在该课程任课老师的教师工作手册上登记姓名,否则造成无法登载成绩情况,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3、【辅导学习】学生按照课程开课明细,主动与任课老师联系,并按指导教师要求完成重修环节,否则造成无法登载成绩情况,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4、任课教师应及时将实际参加重修的学生名单交系部、教务处存档并做好考核试卷的准备工作。登分时,重修学生的成绩记载到重修学生成绩表上,交教务处统一处理。 5、【跟班】学生按【跟班考核】进行成绩评定,考试与正常课程的考试同时间、同地点、同试卷、同评分标准。 6、【开班】、【辅导学习】学生按【集中考核】进行成绩评定,教务处统筹安排集中考试事宜,考试时间初步定在2018-2019(2)第四周进行,具体安排后期教务处会及时通知。 7、重修课程考试时间互相有冲突或与正常期末考试时间有冲突无法解决的,学生自己选择参考科目,未考课程按旷考处理,学生可以参与下次重修。 8、如重修课程时间与本专业课程时间有冲突,造成学生不能按时按量完成重修学习任务的,学生应以本专业课程学习为先,可以参与下次重修。 三、工作要求 1、宣传告知 做好对毕业班学生的宣传工作。请各系部通过各类平台面向本单位毕业班学生发布本通知,传达政策规范和工作要求,督促学生完成学习工作。 2、做好协调 请各系部协调做好重修课程开课、教师告知、学生咨询、学业管理等工作,确保毕业班学生重修学习工作落实落细。 3、过程管理 请各系部加强做好重修课程开课管理、教师授课管理、学习过程管理等工作,确保毕业班学生重修教学质量。 四、工作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87194540 特此通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