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相关单位和个人: 为加强省级相关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结题工作,克服出现“重申请、轻结题”的倾向。根据湖北省教育厅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我院项目研究管理现状,现对湖北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工作是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和认可的过程,是检查项目研究质量,总结研究效果,提交研究成果的重要环节,也是再资助项目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各位项目负责人应充分认识结题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要求提交结题材料。 二、省教育厅项目类别及报送时间 目前省教育厅项目主要分为三类: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每年结项的材料教务部将集中报送,按照“二级学院初审、汇总、学院审核、集中报送,主管部门统一审核结项”的方式进行。每年学院审核时间为5月及11月。 三、报送材料要求 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项目成果附件、项目结题审核表、原始申报书,一式三份。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三份(其中每份包含项目成果附件两套)。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成果评审表》三份(其中每份包含项目成果附件两套)。 以上结题材料交纸质版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版。 项目成果附件包括:项目研究(技术)报告(应对研究过程和所取得的成果进行综述,论述表达应项列清晰、数据明确、内容简明扼要,主要内容应包含引导语、研究情况、研究意义、成果推广、研究不足、研究展望等);发表的论文、专著、专利、产品以及其他形式的成果等。 所列成果必须是在项目研究期内产生、与研究项目紧密相关的成果。课题取得成果应有标注,有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等。未标注的项目不得作为项目研究成果进行结题。 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前结题,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书面说明不能按时完成研究计划的原因。 教务部 2020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