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4】12号
全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4]2号)要求,为做好我院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各单位组织教师积极申报,每个单位限推荐申报1项。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1、各单位围绕实验教学体系研究、实验教学数字化研究、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国际化比较研究等三类研究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1)实验教学体系研究 针对实验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改革创新研究。 (2)实验教学数字化研究 针对数字化实验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价机制及智慧实验室的建设思路、保障体系、发展规划等的研究。 (3)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国际比较研究 针对国际知名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的先进理念、前沿做法、典型经验等的研究。 2、各单位要对申报的项目认真指导和遴选,择优推荐一个项目上报学院。 3、各单位于3月5日15:00前,将附件1:《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报送至教务部403,毕老师。 4、教务部将对各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结合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和审核,确定我院1项拟推荐项目,于3月8日前按《通知》要求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研读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通知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研究主题组织好申报和推荐工作。对教师提交的申报项目进行指导和审核,确保申报项目质量。 2、各单位要以此次项目申报工作为契机,围绕全面提高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核心目标,不断增强实验教学育人能力,持续提升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切实推动我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实验室专题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 3、曾获批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立项且暂未结项的教师,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
教务部
(责任编辑:admin)2024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