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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09 16:13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教务通知【2024】41号
 
全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根据《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堂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由教务部(教师发展中心)协同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2024年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课程思政”示范课堂建设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建设期满由课程负责人申请结项,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
    (二)示范课堂建设项目包含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优先推荐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各教学单位要合理分配不同专业课程比例,实现全覆盖,不能集中在某一专业课程。
    (三)课程建设过程中,应准确把握课程思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紧扣“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突出价值引领,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度挖掘课程的育人元素,优化课程教学目标定位,确定课程思政融入课程教学的切入点,科学设计课程思政的具体实施路径,通过潜移默化、春风化雨的方式,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有机融合,提高课程育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具体评价标准可参考附件3:“课程思政”示范课堂建设项目指标。
    (四)已获批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建设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时间安排
    (一)推荐阶段:各教学单位请于2024年5月24日前完成院内推荐,并将附件1:“课程思政”示范课堂建设项目申报书及支撑材料、附件2:“课程思政”示范课堂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至教务部403,电子版命名为:推荐单位+课程名+教师名。
    (二)遴选阶段:教务部进行形式审核工作,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学院专家进行评审。
    (三)结论阶段:学院根据申报课程综合情况确定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建设项目名单,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课程思政”教学项目。
 
       附件:
附件1-3
 
 
              教务部(教师发展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5月9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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