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经教务处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始启动在校学生重新学习(以下简称“重修”)的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和安排如下: 一、重修办理对象 1、所有存在不及格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不合格)的在校学生,无论是否已经参加过重新学习,都可以参报本学期的重修;2、其他需要重新学习课程者。 二、重修选课范围 1、 重修课程只限报学生本专业计划中的课程;2、 重修课程只限报本学期已开设课程(具体课程信息详见附件1) 3、 体育课重修报名同时进行; 4、 实践类课程; 5、 全校性公选课不安排重修,学生的全校性公选课程学分没有达到培养方案要求学分数的,应按照公选课的安排,重新选课上课。 三、开课及考核方式 根据《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课程重新学习管理规定》,重新学习开课方式有开班、跟班、辅导学习三种方式,考核方式分集中考核、跟班考核两种方式。最终实际情况,教务处将根据学生报名数据、任课教师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时间及流程 1、即日起至10月22日17:00前在各系部办公室教学秘书处进行报名,填写“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重修报名表”(见附件2)。2、10月23日周二17:00前,各系部汇总学生报名信息数据,整理并提交“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重修报名表”(见附件2)和“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重修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至教务处,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五、相关要求 1、做好报名宣传工作。请各系部通过各类平台面向本单位学生发布本通知,传达政策规范和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督促学生完成报名。2、做好数据填报工作。请各系部务必按照正方系统中课程名称认真指导学生填报,或审核校对学生报名数据。如数据汇总时出现课程名称不相符的情况,将导致数据无效,造成学生报名信息缺漏。 六、工作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7194540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8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