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的教育部职成教司《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高校设置专科专业应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及2016-2019年增补专业为依据。(附件1) 2、各系部增设新专业应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专业设置条件与要求,严格执行新专业设置程序。 3、各系部应紧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和学院办学实际开展专业设置工作,不宜设置与学院发展定位无关的专业。原则上不得增设法律务实类、财务会计类、艺术设计类、控制类、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 二、工作要求 1.原有专业备案:只需提交新的人才培养方案即可; 2.申请新增专业: 请做好相关调研、方案和论证工作。 1)调研报告 2)办学条件情况介绍 3)专业设置相关专家论证(请确定论证时间和地点后,提前通知我处) 4)新增设专业需还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增设高职(专科)专业备案表》(2015版)(附件2),与人才培养方案合并后一并提交我处。 三、工作时间 专业备案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21日,请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四、工作联系 行政楼405办公室:马老师(87194540) 教务处 2019年10月22日 相关材料: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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