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1】25号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鄂教高函〔2021〕4号)精神,推进我院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学科建设等核心工作,现决定开展我校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的专业除需具备《教育部办公厅关千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s7056/201904/t20190409_377216.html中要求的“报送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专业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二)"十二五”以来专业至少获得2项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或教学成果奖。 (三)专业的生师比、师资结构、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实践学分比例、专业教学资源数量、第一志愿录取率、新生报到率、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等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申报材料 (一)附件1:《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 电子版命名格式为“二级学院+专业+信息汇总表”,纸质版需二级学院盖章。 (二)附件2:《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信息采集表中的“一、所在高校基本情况”、“四、其他相关信息”暂时不填,待专家评审通过后,根据“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学院2020年度数据补充完整。有关支撑材料等附件与信息采集表一同制成1个PDF文件。电子版命名格式为“二级学院+专业+信息采集表”,并单独装订成册,一式3份。 三、申报办法 (一)请以二级学院于4月26日15:00前完成内部评选工作,择优推选并提交以上材料至教务部毕阳老师,请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7-87195056。 (二)教务部将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择优推选申报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附1: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 附2: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教务部
(责任编辑:admin)2021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