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1】48号
根据5月19日督导中心例会安排,现将实践教学专项抽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分组及时间
二、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按检查表上相关内容前期进行准备,填写《实践教学环节检查项目表》,此次检查不含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 2.凡属于实践教学环节的都要提供相应文本材料(不论是否结课)。 3. 抽查部分任课老师实践教学材料; 4.专项督导抽查相关实践课程开展情况,填写检查表后形成小结。 在检查期间,请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积极配合!
督导中心 教务部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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