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1】50号
全院各单位:
根据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发布《关于开展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青年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化教协发〔2021〕15号)精神,学院研究决定开展认定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贯彻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文件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教育服务石油和化工产业发展的能力,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认定范围 (一)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青年教学名师 石油和化工及相关专业的一线青年教师。已获得往届“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的人员不参加本次认定。 (二)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优秀教学团队 负责石油和化工及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的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等基层教学组织。已获得往届“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优秀教学团队”的团队和团队负责人不参加本次认定。 (三)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优秀教学管理人员 包括各基层教学组织的管理人员、教学秘书、教学院长及教务管理工作人员等。 三、申报名额 青年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合并计算推荐名额,我院推荐名额为2名,各单位申报至学院总名额限2名。 四、认定条件 按照《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青年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认定办法》(附件6)执行 五、申报办法 请各单位于6月25日下午15:00前完成内部评选工作,并择优推选并提交申报材料至教务部(附件2-5)。请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部开展形式审核工作,后期将择优进行网络申报。 联系人:刘加贝老师。 联系电话:027-87195056。
教务部
(责任编辑:admin)2021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