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1】102号
各教学单位、全体教师:为提高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效能,推进教学二级管理,强化教务部服务意识,及时解决各教学单位和教师在教学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时传达教务部相关的政策、规定,现就教务部行政管理人员对接教学单位教学联络对接人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人员安排 见附件:教务部对接各教学单位安排表 二、联络内容及方式 1.联络内容 (1)传达教务部相关的政策、规定; (2)了解教学单位日常教学工作实施及进展状况,做好服务及反馈; (3)积极了解师生课堂教学情况; (4)积极了解师生对教学制度、教学管理、教学条件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其他。 2.联络方式 (1)参加联络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例会或教学专题会议; (2)走访调研联络教学单位并不定期开展电话征询; (3)参与到联络教学单位的教师及学生课堂,进行随堂听课; (4)参与到联络教学单位的教学“三期检查”工作中; (5)参与联络教学单位的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建议; (6)其他。 三、工作要求 1.切实深入基层做好服务 联络员除正常履行自己本岗位工作职责以外,还应成为各教学单位与教务部之间的沟通纽带,要切实深入教学单位,做好解答、跟进、协调、回复等工作。 2.做好总结与反馈 (1)联络员应及时将教学单位师生反映的相关情况向教务部分管领导汇报,及时与教务部其他岗位教师做好信息互通,或提供解决路径来帮助教学单位和教师应对的问题; (2)梳理每月收集的相关意见与建议,汇总填写教学管理问题并落实答复工作。 教务部 2021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