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104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20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办区[2021] 120号),教育部拟组织填报2020年度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情况。 我院将于10月29日至11月11日前全面总结2020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各单位于11月10日15:00前,将《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20年)》(见附件)纸质(含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单位盖章)和电子文档提交至教务部刘加贝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无相关数据的单位,请在截止时间前报“XXXX单位,无2020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数据”至刘加贝老师处即可,无需提交其他材料)。
教务部
2021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