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2】99号
各开课单位:在线教学课程的考核是在线课程教学的必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在线学习效果的全面检验手段之一,现就考核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学期所有还未进行考核的课程,包括正常教学计划及重新学习安排的理论课、实践课。 二、考核平台 线上考核平台为优学院在线课程平台,考核由课程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 1.考核要求。考核成绩包含平时评分项、考试评分项;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统一考试时间、考试题目、评分标准;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或考试大纲为依据,根据课程性质确定题型,各类题型合理搭配,题量适当,难度适中;考试的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原则上课程考核在教学结束后的一周内进行。 2.关键流程。课程负责人应提前一周将线上课程考核安排报开课单位教学批准,开课单位审核后汇总报教务部考试管理岗备案。 3.信息公告。任课老师应在课程结束前,将线上考核信息以线上公告的方式向学生发布,考核信息应包括考试具体时间、答题要求、试卷提交等内容。 4.试卷保密。任课教师做好线上考试试题考前保密工作。 四、成绩管理 1.考核成绩作为本门课程总评成绩使用。由课程授课教师备份学生线上考核资料,同时,在课程考核结束一周内将考核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中。 2.重修课程成绩,任课教师填好成绩登记表,开课单位汇总至教务部成绩管理岗录入。 五、工作要求 1.规范工作流程。各开课单位科学统筹,合理安排,严格审查课程考核,课程考核一旦安排,不得随意变更。 2.保持信息通畅。开课单位务必及时将课程考核信息传达至学生,二级学院(校区)应督促学生按时参加课程考核。 3.严肃考风考纪。任课老师做好课程考核时机位设置要求,开课单位做好巡查工作,二级学院(校区)做好学生考风考纪教育。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2年11月28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