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3】75号
全院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2023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指导性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其中,专项任务项目有:(1)思想政治理论课;(2)高校学生工作品牌(辅导员工作精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班主任工作精品、学工管理工作精品);(3)高校教师队伍建设;(4)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5)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反申报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撤销资格,追回资助,该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年度经费预算。 3.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4.项目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相关考核与管理。项目若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将予以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5.评审通过的建议立项课题名单经省厅审定公示后,下达正式立项通知。项目获准立项后,无特殊理由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 三、注意事项 湖北高校思政网(http://gxsz.e21.cn/)社科研究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详细通知请见:(https://gxsz.e21.cn/content/details221_56208.html) 我院所申报的材料将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必要时可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申报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9月18日。请各单位将申报书纸质版组织填报、审核后,于9月18日前提交教务部403,刘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87195056
教务部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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