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4】100号 各二级学院、单位: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1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11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批准立项的项目,以及在“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发布后申请延期的项目。
一、申请说明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1月22日前根据立项协议提交结题报告及项目成果清单至教务部403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再通过平台(网址:https://cxhz.hep.com.cn)完成原项目申报流程,提交结题报告及项目成果清单(项目结题报告模板可在平台的“常用文件”中下载)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学院联系人:刘老师,027-87195056
教务部(教师发展中心)
(责任编辑:admin)2024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