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开展2025年科研成果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06 14:22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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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25】97号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民办教育工作者投身教学改革与科研创新实践,总结推广民办教育优秀成果,推动民办教育事业优质特色发展,为教育强国建设贡献力量,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决定开展2025年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名额和条件
根据文件,我院科研成果奖限额2项,请各教学单位根据以下条件,择优申报。
一等奖:成果在科学研究领域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或实践应用价值,对解决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有重要参考意义,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引用率。
二等奖:成果在科学研究领域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或实践应用价值,对解决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有重要参考意义,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引用率。
三等奖:成果在科学研究领域有一定的理论创新或实践应用价值,对解决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有一定的参考意义,研究成果在本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
二、评审范围与对象
(一)申报主体
申报人应为我院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集体(含教学团队、科研课题组)或个人。
(二)成果时限
1.科研成果需为 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期间完成或发表的成果。
(三)不予受理情形
1.已获国家级、省部级政府部门同类奖项或全国性一级学会、协会往届获奖的成果;
2.成果权属有争议、存在学术不端,或内容重复率超过30%的成果(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自行做好审查工作)。
三、奖项设置
科研成果奖申报项目应为会员学校个人或集体在科学研究和科研应用领域取得的重要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国家级、省部级以及重要行业企业委托的项目结题成果,在重要领域取得的技术发明专利成果,集体或个人科研成果转化及应用等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效,在重大、重点工程应用中解决难题的方案和成效,以及在核心期刊发表的重要论文、权威出版社出版的重要著作等。
四、申报材料与程序
(一) 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
(1)《科研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1),包括成果简介、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应用前景等内容。
(2)成果主件。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专利证书等。其中,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等,著作需提供原件1份或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前言、正文节选等;专利证书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1份。
(3)证明材料。如结题证书、采纳证明、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权威媒体报道等(不超过5件)。
2.电子材料
所有纸质材料扫描件(PDF 格式),压缩包命名为“科研成果奖+姓名+成果名称”。
(二)申报程序
请各教学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填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于11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部刘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87195056
协会官网查询:www.canedu.org.cn
教务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10月30日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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