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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26】94号 各教学单位: 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印发了《关于开展石油和化工行业教育教学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面向会员单位征集石油和化工行业教育教学优秀案例。为做好我院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本次案例征集设置5个大类: 1.石油和化工类本科院校宣传与党建思政(协会本科院校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组织); 2.石油和化工行业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协会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 3.石油和化工类教师工程实践(协会教师工程实践工作委员会组织); 4.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国际化(协会职业教育国际化工作委员会组织); 5.石油和化工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协会职业教育共同体建设工作委员会组织)。 每一大类下设多个子方向,具体方向见《石油和化工行业教育教学优秀案例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案例应紧密结合石油和化工行业特点与发展需求,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实用性和推广价值;主题明确、内容完整、重点突出、资料翔实,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可对外公开,并保证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二)案例应包括以下内容:案例背景、主要做法、取得成效、经验总结与推广价值等。按照申报书格式要求(附件2)进行排版,可附必要的图表、流程图等(图片采用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00像素)。其他具体要求见《石油和化工行业教育教学优秀案例申报指南》(附件1)。 (三)按协会规定,每家会员单位每个案例大类可推荐3个,每个案例大类子方向限1个,总计不超过10个。学院将在教师申报基础上择优推荐。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1.《石油和化工行业教育教学优秀案例申报书》(附件3),并配套提供对应的案例全文,以“大连理工大学+申报书+案例大类名称”命名; 2.《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4)。 (二)报送时间与方式 拟申报教师请于2026年10月20日(星期二)15:00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教务部刘老师处,文件主题注明“优秀案例申报+姓名+案例大类”,逾期不再受理。 (三)如超出限额,学院组织遴选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协会。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请自行留存备份。 (二)案例知识产权归申报单位、作者所有,主办单位拥有优秀案例的公益展示、汇编出版、宣传推广使用权。申报人是案例真实性、合规性的第一责任人,须严格审核全部数据内容。 (三)联系方式:刘老师,电话87195056。
教务部 202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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