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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26】95号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为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复杂问题解决能力,服务国家战略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现组织开展我省 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面向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征集一批人工智能赋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形成具有示范性、可推广性,体现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实验教学项目,重点围绕以下方向开展: (一)未来制造。面向智能制造、生物制造、纳米制造、激光制造等方向,征集数字孪生工厂仿真、工业机器人协同编程、增材制造工艺仿真、生物反应器设计与优化仿真等实验项目。 (二)未来信息。面向下一代移动通信、量子信息、类脑智能、具身智能等方向,征集量子计算原理与算法仿真、6G 通信系统仿真、脑机接口信号处理、具身智能感知与决策、人机交互与智能机器人等实验项目。 (三)未来材料。面向高性能碳纤维、先进半导体、超导材料等方向,征集材料基因工程计算、超材料电磁特性仿真、纳米材料分子动力学模拟等实验项目。 (四)未来能源。面向核聚变与先进核能、氢能、新型储能等方向,征集核聚变等离子体约束仿真、核反应堆运行与安全仿真、氢能全链路仿真、储能系统设计等实验项目。 (五)未来空间。面向空天、深海、深地等方向,征集航天器轨道设计与仿真、深海/深地探测作业仿真、卫星互联网组网仿真等实验项目。 (六)未来健康。面向细胞与基因技术、合成生物、脑机接口等方向,征集基因编辑实验仿真、合成生物底盘细胞设计、脑机接口信号解码与康复仿真等实验项目。 (七)实验室安全。面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辐射防护、特种设备安全、人工智能实验安全等方向的实验项目。 二、征集要求 (一)申报主体。各教学单位为申报主体。鼓励各教学单位根据自身学科专业优势,鼓励联合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共同申报,推动产业真实场景、前沿技术和实践资源向实验教学转化。 (二)推荐数量。可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须统筹覆盖多个建设方向。 (三)申报内容。申报教学单位填写《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汇总表》(附件1)、《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附件2),同时提交简介视频(3分钟以内,MP4格式)与教学引导视频(5分钟以内,MP4格式)。申报各教学单位要对项目的真实性、原创性及申报材料的合规性进行严格把关。 (四)申报条件。申报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须围绕上述7个建设方向之一,具备明确的产业需求对接和真实实验场景支撑,充分体现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价值。 2.项目已上线运行并在实际教学中取得显著成效,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和推广价值;或已有较充分的前期建设基础,具备上线运行和持续迭代能力。 3.已认定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项目,不得申报,不列入推荐范围。 (五)申报要求。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参见《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说明》(附件3),可在“实验空间——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实验空间”网址 www.ilab-x.com) 查阅。 (六)技术要求。申报项目须按照《“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26版)》要求,与“实验空间”完成数据接口联通,保障后续的共享应用(相关要求可在“实验空间”首页查看)。 三、征集程序 (一)院内申报。请于2026年10月27日16:00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教务部。 电子版材料:《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汇总表》《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政治审查表》、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材料统一打包为压缩文件,压缩包以“申报人姓名+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命名, 发送至QQ1456877294。 纸质版材料:《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政治审查表》(各教学的单位需对推荐项目进行政审,出具政审意见并加盖党总支公章),各一式1份。 (二)开放共享。申报项目须在网络申报期间(2026年10月13日至11月16日)与“实验空间”完成技术接口联通和运行测试,平台将于2026年11月23日起向社会开放共享推荐项目,并开展网络用户使用评价。应用成效突出、开放共享效果良好、示范推广价值较高的项目,择优推荐至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7-87195056 (责任编辑:admin) |





